本文介紹了工業(yè)空氣呼吸器的保管。在方便使用者佩戴的固定位置存放空氣呼吸器并設置醒目標志及時更換有故障或超過檢測期限的空氣呼吸器。無法及時更換時應與完好的空氣呼吸器分開存放,并有明顯禁用標識。
使用后未清洗消毒或懷疑有污染的空氣呼吸器在指定位置標記,防止無關人員接觸,并保證
與清潔的空氣呼吸器分開存放。
氣瓶檢驗、充裝時,應及時補充備用氣瓶。
空氣呼吸器的保管環(huán)境
a)應保存在溫度為0℃-30℃的封閉干燥的保管柜中,注意防止潮濕,避免日光直射。有取暖
設備時,距離取設備應大于1.5m。
b)應放置在清潔通風的環(huán)境中
e)保管環(huán)境不應使空氣呼吸器產(chǎn)生物理、化學破壞,不允許造成背板和面罩變形
修理
修理部門應取得制造商的投權。修理人員應接受制造商的專門培訓,方可從事空氣呼吸器修理工作。
修理部門應完成的工作程序:
a)空氣呼吸器的清洗、消毒
b)故障修理。
e)修理后應按表2校驗空氣呼吸器技術指標。但校驗不能代替定期技術檢測
d)修理后應對修理日期、,修理部門名稱等信息進行標識
4.5報廢與處置
空氣呼吸器符合下面條件之一即應報廢:
a)達到產(chǎn)品說明書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
b)使用中繁出現(xiàn)故障,經(jīng)修理無法達到表2規(guī)定的技術指標
c)定期技術檢測機構經(jīng)檢測認定應報廢
d)因使用或存放環(huán)境過于惡劣等原因,使用單位認為應當提前報廢
報廢的空氣呼吸器應標識并進行破壞處置
報廢零部件棄置不應破壞環(huán)境或被重新使用
壓力單位的換算關系MPa,kPa,bar,psi
水壓與氣壓的壓縮率關系
水壓試驗與氣壓試驗的區(qū)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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