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件裝配應根據防火試驗持續(xù)時間和方法規(guī)定的規(guī)格和類別。對于每個規(guī)格和類別的火焰測試儀器和溫度應一致。
組件應通過防火測試。產品還應經過測試并通過其它近期可應用與該產品的性能要求,還應符合其他由采購方設計的要求。
證明產品質量符合本標準的報告應由供貨商提交給采購方,以及由采購方認可的代理商,以保證產品的質量。之前通過試驗的組件或者零部件的類似質量證明,也是可以接受的。
零部件的材料應在質量上保持一致,無缺陷,擁有一致的經過良好加工顆粒成分,并應符合相應的明細,又或者由采購方提出的可采用的要求。
當使用符合測試要求的噴火袖套時,該袖套應在液體與周圍環(huán)境相遇時,無腐蝕表現且無滲透現象。當使用纏繞類的噴火袖套,應使用合理的安裝條件,以達到防火保護效果。
標簽:試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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