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 16.2.1 通則
一個試驗應由按1 0. 2定義的每批中 的一根管上截取的三個試樣組成。 三個沖擊試樣的平均吸收 能應等于或大于 A .10.3 SR 1 6. 3規(guī)定的吸收能要求。 此外, 最多一個沖擊試樣的吸收能可小于吸收能 要求, 并且
任何情況下不應有一個沖擊試樣的吸收能小于吸收能要求的2/ 3。
SR 16.2.2 試樣尺寸
表 C .53( SR 1 6. 1 ) 或表 E .53( SR 1 6. 1 ) 給出了 加工全尺寸、 3/ 4尺寸和1 / 2尺寸橫向沖擊試樣所要求 的計算壁厚。 表 C . 54( SR 1 6. 2) 或表 E . 54( SR 1 6. 2) 則給出了 縱向沖擊試樣的同樣信息。 從表 C . 53 ( SR 1 6. 1 ) 或表 C .54( SR 1 6. 2) 或表 E .53( SR 1 6. 1 ) 或表 E .54( SR 1 6. 2) 中 選出的沖擊試樣尺寸應是具有小 于所試驗管子規(guī)定壁厚的計算壁厚的最大沖擊試樣。
當 不可能采用 全尺寸( 1 0 mmX 1 0 mm )橫向試樣時, 應采用表 C . 55( SR 16.3)或表 E . 55( SR 1 6.3)中 所列可能的最大小尺寸橫向 試樣。 當不可能[ 或按 A .10.2.4 SR 1 6. 2. 4要求不允許] 釆用任一這些橫向 試樣進行試驗時,應采用表 C .55( SR 16.3)或表 E .55( SR 1 6. 3) 中 所列可能的最大縱向試樣。
當外徑或壁厚不可能加工出 1 / 2尺寸或更大的縱向 沖擊試樣時, 該管不需進行試驗; 但制造商應采用文件化的并經證明其沖擊吸收能大于規(guī)定最低要求的化學成分及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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